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物质的定义
标准物质的定义
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物质于1977年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首次提出,随后经过多次修改。1992年10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和标准物 质委员会第16次会议讨论修改了由A.J.Head博士提交给标准物质委员会关于标准物质的陈述,批准通过了国际标准化指南30[1],在指南30中就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物质作出了定义。
1.1 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Reference Meterial,RM)系指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确定了的特性值,用以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 物质。标准物质可以是纯的或混合的气体、液体或固体,例如校准粘度计用的纯水,量热法中作为热容校准物的蓝宝石,化学分析校准用的溶液。
1.2 有证标准物质
有证标准物质(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CRM)系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 确度复现的用于表示该特性值的计量单位,而且每个标准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有证标准物质有以下特点[2]:
(1)有证标准物质一般成批制备,其特性值通过测量代表整批物质的样品而确定,并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
(2)当标准物质与特制器件相结合时,例如已知三相点的物质装入三相点瓶,已知光密度的玻璃装入透射滤光片,均匀粒子尺寸板装入显微镜的玻 璃板上,有证标准物质的特性有时可方便地和可靠地确定,上述这些器件也可以认为是有证标准物质。
(3)所有有证标准物质应符合《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3]中给出的“计量基准标准”的定义。
(4)有些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物质有这样的特性,它们与已确定的化学结构不相关,或由于其它原因不能用精确的物理或化学测量方法确定,这类 物质包括某些生物物质,如疫苗,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规定了它的国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