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
检测和校准物品 (样品) 作为实验室按合同要求实施检验检测/校准的实物对象时, 它可以是按程序抽取的物品 (样品) , 也可以是按合同规定客户选送的物品 (样品) 。为保证检验检测/校准结果真实、完整地反映物品 (样品) 的属性, 实验室应建立检测和校准物品 (样品) 处置程序, 以保证物品 (样品) 自接收到试验结束后保留或清理这个过程中物品 (样品) 的完整性。同时, 物品 (样品) 及其相关资料, 尤其是专利物品 (样品) 及相关资料, 是应加以保护的核心机密。为此, 实验室必须对物品 (样品) 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或清理等环节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一、物品 (样品) 的接收
检测和校准物品 (样品) 接收活动包括如清点、检查、核对, 以及确认物品 (样品) 的数量、状态、特征、适合性和完整性等内容。实验室可以针对不同类别的物品 (样品) 和检验检测/校准性质, 规定不同的检查、确认和记录要求。在接收物品 (样品) 时, 应记录其异常情况或偏离。
当对物品 (样品) 是否适合于检验检测/校准存有疑问时, 或当物品 (样品) 与所提供的说明不符合, 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校准规定不够详细时, 实验室在检验检测/校准工作开始之前应询问客户, 以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并记录下讨论的内容, 可能时需经双方确认。必要时, 对检测和校准物品 (样品) 的异常情况应在相关的检验检测/校准结果报告中描述。
二、物品 (样品) 的标识
实验室应有物品 (样品) 的标识系统, 系统的设计和运作应确保物品 (样品) 在实物上或涉及物品 (样品) 的记录和其他文件提及物品 (样品) 时不会发生混淆, 确保物品 (样品) (大样、子样) 在实验室内部流转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混淆。该标识应在整个检验检测/校准期间予以保留。为此, 实验室需要赋予每一件检验检测/校准物品 (样品) 唯一性编号, 并将此唯一性编号“固定”于检验检测/校准物品 (样品) 上, 当物品 (样品) 在实验室内部流转时编号应始终清晰可见。
对于不同类别的物品 (样品) 可以采用不同的编号方法。譬如, 由物品 (样品) 接收时间 (年、月、日) 加序号组成检验检测/校准物品 (样品) 唯一性编号;对检验检测/校准物品种类单一的, 可直接使用检验检测/校准物品 (样品) 自身固有的唯一标识 (如机动车牌号、汽车发动机编号) 。编号可载于卡片、标记、标签、标牌、流转单上, 采用捆、绑、扎、贴、挂、钉等方式“固定”于物品 (样品) 之上。“固定”方法不应影响所检验检测/校准物品 (样品) 的性能。
物品 (样品) 标识系统也可以体现物品 (样品) 在实验室内部流转传递过程中的状态。例如, 为表明物品 (样品) 在检验检测/校准活动过程中的状态, 可对物品 (样品) 标明“待检”、“在检”、“已检”等各个检验检测/校准状态;若考虑到物品 (样品) 在检测之后可能被核查或使用, 对如检验检测/校准纺织品之类的标识, 标识就要设计成可以经受水洗和漂白过程, 试验后标识仍能保持可识别的状态。
三、物品 (样品) 的制备
物品 (样品) 制备指从委托送样或抽样物品 (样品) 中获取检验检测试验样本, 该样本应按照检验检测试验方法要求制作, 包括物品的分割、状态调整、取平均物品等制备工作。物品 (样品) 制备是某些产品检验检测试验工作的必要步骤之一或组成部分, 其物品 (样品) 制备过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标准方法要求, 将直接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物品制备不应造成检验检测结果偏差, 更不应生成人身伤害。一般情况下, 除机械、电子电器产品外, 大多数食品、化工产品、纺织品、矿产品、木制品、金属材料、油漆涂料、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等应进行检验检测试验物品的制备。
必要时, 物品 (样品) 的制备应制定其作业指导书。如感官检测实验室, 物品 (样品) 处理程序包括物品 (样品) 制备的所有细节 (包括切割、解冻、烘烤、煮沸、煮、烤等) , 这些细节应在其作业指导书中尽可能详细描述。煮沸土豆所需水量、盐量和煮的时间, 土豆的平均尺寸等都需要描述清楚, 确保物品 (样品) 处理方法的一致性, 提高结果的重现性。
四、物品 (样品) 的存储、安全保护和清理
当一个物品 (样品) 或其一部分需要“妥善”保存时, 实验室应遵守随物品 (样品) 提供的处置说明书, 采取必要储存和安全措施, 以保护该物品 (样品) 或其有关部分的状态和完整性。实验室应按照物品 (样品) 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和环境条件, 防止物品 (样品) 产生退化、变质、损坏、丢失, 并保持、监控、记录这些条件。检验检测物品 (样品) 接收后如不能立即试验, 应进入物品 (样品) 库按照贮存要求分类存放保管。如, 某些产品应满足其对温度、湿度、防污染、防虫害的要求。
特殊物品 (样品) , 如保密物品 (样品) 、有危害性物品 (样品) (如放射性、易燃易爆、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 (样品) ) 应按照规定要求处理。对存在安全风险的物品 (样品) , 实验室应向客户索取物品 (样品) 的安全信息, 在存储、处置和制备及检验检测/校准过程中, 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必须向负责抽样和运输物品 (样品) 的人员提供有关“抽样程序”以及物品 (样品) 存储和运输物品 (样品) 的资料, 包括影响检验检测/校准结果的抽样控制因素的信息资料。对贵重物品 (样品) , 实验室除了有严格的保安措施外, 应尽量缩短检验检测和保存时间。
卫生检疫等特殊领域规定了检验检测物品 (样品) 的保留期, 应合理处置按规定保存的物品 (样品) 。对医疗器械实验室应建立物品 (样品) 弃置程序, 确保物品 (样品) 不再进入流通环节或被使用。
解疑释惑
1. 对于委托检验, 物品 (样品) 管理员在接受物品 (样品) 时有哪些要求?
答:对于委托检验, 物品 (样品) 管理员应协助客户办理委托手续, 填写委托单, 保证客户的需求得到真实全面的反映。物品 (样品) 管理员按检测要求检查物品 (样品) 的外貌特征、数量、规格、型号、附件、要求 (贮存条件、处置要求、维护要求、检验说明、保密以及是否退样等) 及安全警示等。如客户有特殊要求, 应报请技术负责人进行合同评审。
2. 对于成组或成套的检测物品 (样品) , 实验室应当怎样进行标识系统管理?
答:属于同批的成组物品 (样品) , 该批物品 (样品) 应有同一个编号, 并对个体进一步细分编序号。如物品 (样品) 有附件, 则附件与主体必须采用同一编号, 并注明每一附件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