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鬼秤”的检定与管理
一、集贸市场计量检定遇挑战
实例:笔者检定某市场的时候,在卖鱼的摊位控制了两台电子计价秤进行复检,结果放置5kg的砝码,显示6.25kg;放置10kg的砝码,显示12.5kg,两台电子计价秤都显示一样的数字。在卖香蕉的摊位控制了一台电子计价秤复检,结果放置2kg的砝码,显示2.2kg;放置4kg的砝码,显示4.4kg。后经摊贩对电子计价秤进行了关闭电源和开机的操作,经再次检定该秤各项计量指标都符合要求。
此实例充分说明现在集贸市场的摊贩所使用的“鬼秤”在检定时专业检定人员也无法甄别,只有突击检查时,才能发现“鬼秤”。
二、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和执法遇挑战
实例:某集贸市场卖鱼的摊贩被投诉,笔者跟随记者和执法人员到被投诉的摊位进行检查,用2kg、5kg、10kg砝码逐一进行计量准确性测试,都符合要求。随后,笔者又打开电子计价秤进行了内部检查,内部电路完好,没有人为连接作弊器。最后给群众的结论就是:该电子计价秤计量性能准确。又过了几天,笔者和执法人员穿便装到该摊位突击检查,发现该秤为“八两秤”,典型的“鬼秤”。
这个实例说明现在的“鬼秤”执法难度很大,只要执法人员穿制服进入集贸市场,摊贩在(1~2)s就可以恢复电子计价秤的计量准确性,很难现场收集证据。
三、集贸市场各种“鬼秤”的作弊形式
以前集贸市场的“鬼秤”只要打开秤的内部就能看到电子面板接入的作弊电子器件,而现在各集贸市场作弊的“鬼秤”连专业人员也无法甄别,手法十分隐蔽,设置的有程序形式的,还有密码形式的。这种“鬼秤”具有作弊形式简单,事发后恢复电子计价秤的计量准确性快等特点,只要把秤的“电源开关”按两下,(1~2)s就能恢复。还有部分“鬼秤”设置时要输入只有摊贩才知道的“密码”,即使专业技术人员知道进入的程序,没有“密码”进入不了作弊状态。
四、消除“鬼秤”作弊的办法和建议
1. 规范生产厂家,电子计价秤出厂时增加一些设置,比如:首先把电子部分,控制计量准确性的程序块焊死;其次,对电子计价秤安装封签,出厂检定合格后进行封签;另外,电子计价秤出厂时加贴统一的电子识别码或批号条码等,用于防止社会不法分子仿造正规厂家的产品。
2. 规范电子计价秤销售环节,计量行政部门要对所有销售电子计价秤的公司、门店实行备案制度,签订责任书,承诺不销售“鬼秤”,及时了解所销售的电子计价秤的厂家、型号等信息。这样,既避免了不法分子对正规厂家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改制作弊,又避免不法分子假冒正规厂家的电子计价秤进行销售。
3. 规范集贸市场,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集贸市场的主体责任,计量行政部门要与集贸市场签订管理责任书。给集贸市场配备一定量的砝码,集贸市场监管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集贸市场管理者应切实负起管理责任,让经营户不再使用“鬼秤”。
4.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使用“鬼秤”的摊贩,抓典型、拔钉子。依据《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对有“鬼秤”存在的集贸市场从重处罚,用法律手段震慑不法分子,也无形中增大了集贸市场和摊贩的违法成本,促使摊贩不再使用“鬼秤”。
5. 加大《计量法》及《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老百姓的整体维权意识,使老百姓知道买完东西后到集贸市场设立的“公平秤”上复秤。
6. 设立“群众监督员”,从经常在固定集贸市场买东西的老同志中选出有能力并且热爱公益事业的同志担任“群众监督员”。对集贸市场“鬼秤”集中存在的区域进行实时的“零距离”监督管理,促使摊贩放弃使用“鬼秤”。
7. 建议对集贸市场配备统一的称重计量器具,有条件的市县对重点集贸市场可以实行计量器具统一配置、统一登记、统一标识、统一检定、统一维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既方便管理,又可避免“鬼秤”计量作弊。
作者:韩福英 项迪 杨华
甘肃省计量测试检定西部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