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24-2016《深度千分尺检定规程》解读
计量文献 •
一、修订背景
目前, 国内各大量具生产企业生产的深度千分尺在测量范围、结构形式及新技术应用上有了很大变化, 各生产企业多按自己的企业标准或者客户订货合同生产, 检定部门对新型深度千分尺无统一依据进行检定, 技术要求及检定结论均不一致。并且由于JJG24-2004《深度千分尺检定规程》 (以下简称“原规程”) 使用时间过长, 规程编写的基础规范都已修订, 原规程已不能完全适合目前深度千分尺的检定, 急需修订。
此次《深度千分尺》国家检定规程的修订是与《深度千分尺》国家标准修订同步进行的, 新的国家标准已通过审定, 同我们修订的国家检定规程在相关技术和检测方法上是一致的。
JJG24-2016《深度千分尺检定规程》 (以下简称“新规程”) 既做到了对原规程的延续, 又较好地与现行市场主流相吻合, 与新国标及先进国家标准接轨, 能很好地规范检定, 有利于深度千分尺的发展。同时, 随着新规程的颁布执行, 对我国深度千分尺产品的应用及制造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助推作用。
二、重点修订内容解析
1. 深度千分尺零值误差及变化量
近年来, 市场上大量出现了配带高准确度测杆型式的深度千分尺, 这也是深度千分尺国际发展的潮流, 此型深度千分尺使用时可按测量要求更换测杆且不必重新校对零位, 为此, 对换测杆后的零值误差较为严格。我们对国内外相关厂家的深度千分尺进行了调研, 参照新的国标GB/T1218《深度千分尺》和德标DIN863-2《几何尺寸检验-千分尺-第2部分:微分头深度千分尺-概念、要求、检验》, 增加了深度千分尺零值误差及变化量的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并适当提高了零值误差要求。
2. 深度千分尺示值误差
原规程的示值误差是按深度千分尺测量头的测量范围给出最大允许误差, 在某一种规格的测量范围中, 无论如何更换测杆, 均按其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进行判定。经市场调研, 深度千分尺在使用中有其特殊性, 经常是某一测量范围规格的深度千分尺在使用中仅用其中的某一测杆进行测量, 因此, 用深度千分尺测头测量范围的示值误差来替代深度千分尺的测量范围的示值误差显然不合理, 故新规程在修订中改为按深度千分尺的实际测量范围分段规定示值误差。同时还增加了测头量程为50mm的检定项目。示值误差在数据处理方法方面, 考虑到由于深度千分尺的测量范围是由多支测杆在一个共同的校零点 (固定零点) 状态下实现的, 从校准、使用及修正值等多方面而言, 更适用对固定零点的误差处理, 因此, 确定深度千分尺示值误差采用固定零点处理。
3. 测量杆测量面与底板测量面的平行度
实际使用中, 虽然深度千分尺多数为球面测杆, 但近年来对测杆为平面的深度千分尺需求越来越大, 由于两个测量面均为平面, 平测面间的平行度影响就不可避免, 经试验其影响的确很大。因此, 在规程修订中, 我们参考并引用了日本标准的要求, 增加了测杆测量面与底板测量面的平行度检定项目, 平行度要求确定为: (4+L/100) μm。
检定在平板上用钢珠和量块检定, 检定应成套进行, 在相应测量杆示值范围下限位置进行测量, 如图1所示。检定时, 量块应放置在距底板测量面边缘 (3~5) mm图1测量杆平测量面与底板测量面平行度检定示意图的位置处。将深度千分尺底板测量面贴合在量块上, 然后在平板和测量杆测量面之间放入一个钢球, 依次在测量杆测量面左、右、前、后4个位置进行测量, 测得4个读数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测量杆测量面与底板测量面的平行度。每一根测量杆更换后都应测平行度。

4. 校对量具尺寸偏差及两测量面的平面度
近年来, 批量生产深度千分尺的单位, 对校对器的配备情况不是很统一, 越来越多的厂家不配校对器而采用高准确度测杆, 有的是按用户的需要选配, 因此, 修订稿中仍保留了校对器的要求, 但对其技术指标作了调整, 参照外径千分尺校对量杆的要求, 对尺寸偏差及两测量面的平行度进行了统一要求。
5. 其他计量性能指标的调整
新的深度千分尺国家标准在引用上以国标GB/T1216《外径千分尺》 (已修订) 为基础, 相同部分已按标准系列要求修订, 新规程依据标准也相应修订了“刻线宽度及宽度差”“测量面的表面粗糙度”“底板测量面的平面度”等技术指标, 还增加了“数字显示装置”的描述和要求。
6. 深度千分尺示值误差检定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依据JJF106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要求, 分别以测量上限为25mm、150mm、300mm的深度千分尺为例进行了不确定度评定。不确定度评定结果证明, 规程的标准器选择合理、计量性能要求和检定方法可行。
三、执行新规程的注意事项
1.按照新规程之5.1.5的规定, 深度千分尺底板测量面的长度应大于等于50mm且小于等于101.6mm, 超过这个尺寸范围不适用本规程。
2.按照新规程之6.3.7的规定, 底板测量面的平面度检定中, 取消原规程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采用两种测量方法的条款, 更改为以底板测量面的平面度指标不同采用两种不同的检定方法。
3.按照新规程之6.3.9的规定, 示值误差检定中增加对整套测量杆的测量, 这比原规程增加了很多测量点数, 但仅限于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时可以只检定最短测量杆对应点的示值误差。
4.按照新规程之6.3.12的规定, 明确检定测杆测量面与底板测量面的平行度用钢球测量的方法, 不可用量块测量平行度, 以免两测量面都是平面。测杆测量面为球测头时不用检定此项。
四、小结
新规程修订过程中, 起草组根据国内主要生产企业的生产水平、国外同行业的产品发展水平及应用单位的综合意见, 反复研讨、征求专家意见, 并进行了大量试验, 确定了关键的技术和指标的修订, 进行了合理的标准器选取、检验方法验证及不确定度核算, 为用户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检定方法和判断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