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三次变法与度量衡发展
我国古代每个朝代几乎都组织过变法, 变法目的之一是富国强兵。计量, 古称之为度量衡, 是质量发展的支柱之一, 也是国家统一、政权稳固的重要手段, 常常成为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 管仲变法、商鞅变法和王莽变法成为我国古代度量衡发展的重要时期。纵观古代度量衡发展历程, 其侧重点在于通过技术性和法制性推进统一性和准确性。
管仲变法确立了度量衡法治地位
管仲出生于约公元前723年, 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 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 被誉为“法家先驱”“圣人之师”“华夏文明的保护者”“华夏第一相”。公元前685年, 齐桓公即位, 不计前嫌任命管仲为相, 开始变法。齐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为此均得到迅速发展, 终致最先称霸诸侯。
1.认识到度量衡的重要性
管仲变法的内容之一是征收赋税、平准物价, 而度量衡是征收赋税、平准物价的工具, 随着齐国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而得以快速发展和完备。《管子》一书中多处强调了度量衡的重要性, 如《管子·枢言》载:“量之不以少多, 称之不以轻重, 度之不以短长, 不审此三者, 不可举大事。”就是说测容量时不以多少为标准, 称重量时不以轻重为标准, 量长度时不以长短为标准, 如果不能对这三种事情进行严格审查并改正的话, 就不能成就大事。可见《管子》中对度量衡的重要性作出了严格规定。
2.确立度量衡的法律地位
实现度量衡的统一和准确, 一靠技术, 二靠政权力量和法制管理, 用强制手段加以控制。度量衡一经制度化, 必然具有很强的法制性。《管子·七法》说:“尺寸也, 绳墨也, 规矩也, 衡石也, 斗斛也, 角量也, 谓之法。”尹知章注解说:“凡此十二事皆立政者所以为法。”管仲所说的法是指度量衡的法规而言, 具体来说, 即尺寸要有定制, 绳墨要有定规, 规矩要有准则, 衡石要有标准, 斗斛要有定量, 角量要有容积, 这十二件事是立政者用作度量衡法规的标准。从而强调度量衡既要有明晓的法规, 又要有详审的数字, 如依法规治国, 则“举而置之无不行”;不依法规治国, 就要像“左书而右息之”, 永远办不成国家大事。《管子·形势解》又说:“以规矩为方圆则成, 以尺寸量长短则得, 以法数治民则安。”《管子·侈靡篇》还说:“法制度量, 王者典器也”。均阐述了法规和度量衡的关系, 强调了法规对度量衡的保障作用。
3.推进度量衡的准确
在变法之路上, 管仲认识到度量衡准确公平的重要性, 提出这种准确和富贵众强、贫贱卑辱无关, 只有公平才能防止奸诈。“尺寸之度, 虽富贵众强, 不为益长。虽贫贱卑辱, 不为损短。公平而无所偏, 故奸诈之人不能误也” (《管子·明法解》) 。齐国实行着升、豆、区、釜、钟五量制的容量单位, 各单位间的进位关系分别为:1钟=10釜=40区=160豆=640升。每年在固定时间, 管仲组织对度量衡器具进行校对, 以保障其准确性。《管子·度地》说:“当冬三月, 天地闭藏, 暑雨止, 大寒起, 万物实熟。利以填塞空郄, 缮边城, 涂郭术, 平度量, 正权衡, 虚牢狱, 实廥仓, 君修乐, 与神明相望。”
4.启动度量衡统一
《管子·君臣》说:“衡石一称, 斗斛一量, 丈尺一綧制, 戈兵一度, 书同名, 车同轨, 此至正也。”然而春秋战国时期, 群雄并立, 各国度量衡各行其是、大小不一, 管仲希望在诸侯间建立统一的度量衡。《管子·幼官》记载, 在第四次辅佐齐桓公同各诸侯结盟时, 曾下令:“修道路, 偕度量, 一称数。”由于齐国的结盟多为小诸侯, 齐国度量衡未能推广到更大范围。
商鞅变法为秦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商鞅出生于约公元前395年, 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 法家代表人物。公元前356年, 秦孝公任命商鞅为主持政事的最高长官———左庶长, 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经过约五年时间, 取得初步成功。后来, 商鞅由左庶长升为大良造, 相当于相国兼将军的职位。公元前350年, 商鞅组织第二次变法, 统一度量衡成为第二次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也为其他改革提供了重要保障, 加强了秦国内部的联系, 推动秦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战国策·秦策三》记载, 燕客蔡泽将见秦昭王时曾对范睢说:“夫商君为孝公平权衡, 正度量, 调轻重, 决裂阡陌, 教民耕战, 以兵动而地广, 兵休而国富, 故秦无敌于天下。”更为重要的是, 商鞅制定的度量衡制度、研制的器具, 还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1.对亩积作了新的规定
商鞅废除了奴隶制的井田制, 承认土地私有, 并且可以自由买卖。在“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中, 商鞅对亩积作了新的规定。《说文解字》云:“六尺为步, 步百为亩, 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将旧井田制100步为亩改为240步为亩。在中央直接管辖下, 田亩大小有了统一的标准, 为赋税平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从而扩大了耕地面积, 有利于农业发展。《史记·商君列传》集解说, 商鞅在法律中对田亩准确做出了严格规定, “步过六尺者罚”, 成为不可违抗的法律条文。秦朝时期, 240步为亩未能实行全覆盖, 而是大小亩并行, 直到汉武帝才真正一亩步数统一为240步。此后, 这个标准至清末未有变化。
2.颁布统一度量衡法令
统一的国家必然建立统一的度量衡, 我国古代政治家、思想家常把度量衡看作权力统治和社会公正的象征。公元前344年, 齐国派遣由卿大夫等人组成的外交使团到秦国, 商讨两国度量衡统一事项, 说明当时统治者已经看到统一度量衡的重要性。商鞅主张“禄厚而税多”, 实行“訾粟而税”, 在秦国推行赋税制, 允许地主个人占有田宅, 但要严格按土地面积缴纳赋税。征收赋税以粮食为主, 自然需要统一的度量衡。然而, 由于士大夫阶层纷纷扩充各自势力, 度量衡长期不能保持统一, 给改革造成了许多困难。商鞅说:“故法者, 国之权衡也”, 用度量衡的准确一致比喻法律的公正性。为了维护度量衡的统一, 商鞅当机立断, 专门颁布了统一度量衡的律令, 这些律令成为后来《秦律》的重要内容。
3.研制度量衡瑰宝———商鞅铜方升
为了维护度量衡的准确, 商鞅借鉴齐国量制, 制成了商鞅铜方升, 是目前所见最早“以度审容” (即以尺寸定容积) 的标准量器。铜方升由商鞅于秦孝公十八年 (公元前344年) 监制颁发, 为青铜铸制, 呈长方形, 有短柄, 左壁刻铭文32字。方升以16.2立方寸为一升, 内口长、宽和深之比为5.4∶3∶1。商鞅铜方升不仅镌刻了制造年代, 更重要的是铭刻了长、宽、高尺寸, 通过测量不仅能确知战国时秦国一升的标准值, 同时还能得到一尺的长度约合今23.1厘米, 因此成为我国度量衡史上极为重要的标尺。方升的制作年代距今已有2300多年, 现存上海博物馆的商鞅铜方升, 器壁虽有锈蚀, 然而在去锈处理后精密测量, 仍可看到当时的设计水平和制造工艺都非常高超, 是不可多得的珍品。铜方升研制成功后, 商鞅亲自督造一批度量衡标准器具, 分发到全国各地, 定期检定。秦始皇统一六国后, 统一度量衡时仍以商鞅所造量器为标准量器, 有的在商鞅铜方升底部直接加刻诏书:“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 黔首大安, 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嫌疑者, 皆明壹之。”有的诏书先刻在铜版上, 此铜版称为诏版, 然后再将诏版嵌在铜方升上。
王莽变法提高了度量衡准确度
王莽生于公元前46年。西汉末年, 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公元8年12月, 王莽代汉建新, 宣布推行新政, 史称“王莽改制”。公元23年, 更始军攻入长安, 王莽死于乱军之中。王莽是一位在历史上备受争议的人物, 古代史学家多认为其是篡位的“巨奸”。但近代帝制结束之后, 很多史学家认为他是一个有远见而无私的社会改革者。胡适认为他是“中国第一位社会主义者”, 翦伯赞认为“王莽不失为中国史上最有胆识的最聪明的一位政治家。”不管如何评价和争议, 王莽在变法中对推动度量衡的准确性是不能抹杀的。
1.黄钟律管定尺
计量的准确性是建立在基准之上的, 最初的基准借助于人体的某一部分来实现, 之后用自然物定度量衡的基准, 其都会产生一定的误差。王莽任命律历学家刘歆执掌度量衡。刘歆将秦汉度量衡制度整理成文, 从理论上加以整齐划一, 使其制度更加完备地著于书, 使之更加规范化, 条理化, 这就是后世引为经典的《汉书·律历志》。刘歆充分运用了律管长短与它所发出的音频之间的密切关系, 首次明确了度量衡以黄钟为标准, 假以累黍直接定出尺度、容量和权衡的量值, 明显提高了度量衡的准确性。《汉书·律历志》还规定了度量衡的各级单位名称、进位关系, 以及标准器的制造、行政管理等内容, 成为我国古代度量衡史上最完整、最系统、最有权威的著作, 影响到其后1000多年。直至明清, 凡言及度量衡者无不追溯到《汉书·律历志》。
2.研制新莽铜嘉量
建国元年 (公元9年) , 刘歆设计制作和颁发的新莽铜嘉量, 成为我国度量衡器具历史上又一件瑰宝。该器为正圆柱体, 两侧有耳, 器壁正面有81字总铭, 五个容量器上分别标明尺寸和容积。《汉书·律历志》记:“其法用铜, 方尺而圜其外, 旁有庣焉, 其上为斛, 其下为斗, 左耳为升, 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其重二钧。声中黄钟。”其器结构上形成龠、合、升、斗、斛五个容量:“律嘉量斛, 方尺而圜其外, 庣旁九厘五毫, 冥百六十二寸, 深尺, 积千六百二十寸, 容十斗。”规格上满足斛深一尺、斛重二钧要求, 将度量衡三个单位量标准完美组合在同一器物上, 彼此之间又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新莽铜嘉量工艺精湛, 设计思想和制造工艺在当时已达到相当高的技术水平, 在一件量器上不仅能得到长度、容量的量值, 而且还可以推算出重量的单位量值, 包括魏晋刘徽、荀勖、南朝祖冲之、唐代李淳风在内的历代数学家、律历学家, 都以此为标准考校秦汉度量衡单位量值。
3.研制其他计量器具
新莽铜嘉量之外, 王莽还组织研制其他计量器具, 在甘肃定西县秤钩驿出土了新莽时制造的铜丈、铜衡杆和多件铜环权均制作精良。新莽时期, 出现一种专用的测长工具———铜制卡尺, 其由固定尺和滑动尺两部分组成, 呈丁字形, 正面刻有铭文“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说明当时的测长技术已从一般的直尺发展到既可用来测量直径, 又便于测量深度和厚度的多种用途的专用测长工具。现在所见两支卡尺, 一支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另一支藏于北京市艺术博物馆。目前出土的东汉量器虽不少, 质地有铜质、陶质、石质, 但从制作之精美、刻铭之详尽, 皆不及新莽时期。而魏晋时期, 度量衡制多仍用新莽旧制。
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 其他变法者也大多同样认识到度量衡的重要性, 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推动度量衡的统一和准确。北魏中后期, 孝文帝推行了一些改革措施, 其中明令严禁使用长尺、大斗、重秤征收租调。王安石在《九变而赏罚可言》中说:“修五礼, 同律度量衡, 以一天下”, 为保持度量衡准确, 把器具抽查周期从每月一次缩短为每月三次。由此可见, 计量发展成为改革的题中之义, 成为盛世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