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以下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应实行垂直管理
国家财政部财税司[2017]20号文件规定停征强检计量器具计量收费, 计量技术机构迎来新的机遇, 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检测重新洗牌。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从以前的收费转变为服务, 从收费的矛盾转变为服务质量的矛盾。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1.不能确保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基层县所实验室条件差、设备落后、人员技术能力弱等, 一个县所不可能覆盖本地区的强检计量器具。比如通江县计量所, 医疗计量器具项目全部没有建标, 以前是与巴中市计量所合作, 由通江县计量所联系业务, 巴中市计量所检定, 收费由巴中市计量所收取。现在停征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收费, 医疗计量器具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医院依法申请备案和检定, 现在涉及由谁检定的问题, 实施计量检定的工作成本费用由市财政局给市所核定, 还是由通江县财政局给市计量所核定。因老区财力有限, 相互推诿, 受损的是医疗计量器具使用部门, 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 追责由谁来承担。
2.量值传递互相推诿扯皮。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由于个别项目的强检计量器具使用数量少, 只有一两台, 比如医院用的CT机, 要建立检定CT机的计量标准器具费用高, 大约40多万元。还有每年的标准器送检费、设备维护保养费用, 财政投入很大。另外还有人员的技术水平等因素, 县级建立计量标准很不现实, 因此只能跨地区进行检定, 这样又涉及检定运行成本问题。
3.建标无规划, 资源不能共享, 低水平重复建设。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每建一项计量标准器具都只能量传本项计量器具。不同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设备, 如天平, 只要是称量质量的物质都可以称, 而加油机计量检定装置只能对加油机进行量值传递。
4.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能提高, 服务对象的投诉增多, 影响计量部门在社会的形象。
二、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职责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主要职责:第一量值传递, 第二技术支撑, 第三社会服务, 第四科学研究。量值传递是技术机构的天职, 需要完善基标准的建设, 加强能力建设等。技术支撑是技术机构的责任, 质检部门行政执法要依托技术机构, 要拿数据说话。现在计量技术机构支撑行政执法不仅与计量领域、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监督、环境保护有关, 甚至与检验检疫都有关系。社会服务就是要为地方的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这是在完成前两项职能的基础上必须要做的, 否则各级政府就没有必要建立这个机构。技术机构一定要想办法融入地方的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科学研究是技术机构创新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为了做好上面这四件事, 第一要强法制, 要知法懂法守法, 要依法办事;第二要抓管理, 内外部管理两手抓;第三要上水平, 上人员水平, 上设备水平, 上方法水平;第四要转观念, 转定位观念, 转服务观念, 转市场观念。计量技术机构的建设, 第一要高瞻远瞩, 第二要脚踏实地, 第三要精益求精, 第四要务求实效。
三、垂管后的好处
1.确保全省范围内的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 可以实现全省强检计量器具全覆盖。县级机构未建标, 不能检的计量器具市级机构可以覆盖, 市级机构未建标, 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省级机构可以覆盖。
2.各级机构建立的计量标准也可以逐级溯源, 不至于造成量值溯源混乱。
3.合理规划计量标准的建设, 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达到资源共享。
4.可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上级计量技术机构可以指导和帮助下级技术机构的建设, 提高下级技术机构的检定能力, 提升服务水平, 能为企业一次性量值传递, 避免相互扯皮, 提高服务质量, 让计量部门在社会上有为、有位、有威, 深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四、具体做法
1.坚持政府主导, 把握整合方向。省以下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整合工作应由省质监局组织领导, 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参与, 根据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和做大做强的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对全省承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工作职责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全面整合。
2.按照政事分开, 推动集团化整合。以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核心, 整合市、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组建覆盖全省、市、县的统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新组建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人员逐步转为技术类公务员。人员组成以目前在编人员为主, 主要承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量传溯源、计量技术法规研究与实施、计量新技术推广与普及等。新组建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仍归省质监局管理领导, 市、县质监部门不再直接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3.按照事企分开, 对非强检计量器具项目的校准放开, 进行市场化运行。由各地组建校准公司, 以现机构聘用人员为主, 吸纳整合社会资源, 成立经营性综合检测公司, 按股份制企业运行, 主要从事检测、校准、认证、咨询等技术性服务。
4.简化管理层级, 优化资源配置。为便于管理, 减少改革阻力, 建议将新组建的省级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设为副厅级架构, 分为省、市两级, 不再设立县级机构。省级本部设立若干综合职能部门和直属研究所 (正处级) , 侧重于建设高、精、新项目和综合性平台, 市级设立分支机构 (正处级) , 下设一个综合部门和若干实验室 (正科级) , 侧重于建设常规、优势项目和专业性平台。
5.经费保障。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保障, 每年纳入年初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