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之我见
一、过度包装抽检结果概述
过度包装是指超过适度的包装功能需求, 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
近年来, 我国商品过度包装问题日益突出, 不仅浪费资源、加剧环境污染, 还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助长企业的不正当竞争, 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商品过度包装不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加以治理。因此, 国家质检总局继2009年出台JJF1222-2009《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 (试行) 》之后, 于2010年4月1日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及JJF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 这标志着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正式纳入监管范畴。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院 (以下简称“我院”) 作为2011年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的承检机构, 重点围绕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开展抽查, 抽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产品包装是否为过度包装, 涉及的产品包括月饼、酒精饮料 (包括白酒、红酒、黄酒等) 、茶叶、化妆品、保健食品、加工农副产 (商) 品。我院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实地抽查, 现对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如下分析。
二、抽查结果分析
将大型超市、宾馆酒店、大中型生产企业作为检查对象, 覆盖生产领域和销售领域、本省企业和外埠企业。共抽查153个批次, 总体合格率为82%。具体抽查结果如表1所示。
抽查结果表明, 河北省过度包装问题最严重的是酒精饮料和保健食品, 其次是茶叶、化妆品。加工农副产 (商) 品、月饼合格率较高。这说明一些企业已经逐渐意识到过度包装的危害性, 并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 但还有部分产品过度包装问题仍然严重。
三、加强商品包装监督检查的必要性
过度包装问题不仅是豪华美丽包装的问题, 而上升到了浪费资源、影响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有些生产企业了解国家有关规定后, 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钻政策法规的空子。
(一) 常见问题
1.初始包装的界定以及计算问题
初始包装的界定:《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中规定完全将产品包裹, 使产品不致散出的包装方式, 称为初始包装。有些企业钻了这个空子, 比如月饼生产企业将月饼做得很小, 却把下面不完全包裹的托做得很大, 而在计算空隙率时, 是以初始包装的塑料袋的外切体积计算的。
图1是一块普遍使用的、具有代表意义的初始包装的月饼, 初始包装都是紧贴月饼。经检测得初始包装最小外切立方体体积为367290mm, 而月饼自身最小外切立方体体积为139425mm, 计算得空隙率为39%。这说明一般的月饼初始包装也有很大的空隙。
从图2可以看出该礼盒的下半部分是架空的, 只有上半部分有月饼, 然而就是这种礼盒经过计算之后空隙率都是合格的。
2.初始包装的测定问题
初始包装外切尺寸的测定, 一些不规则的初始包装, 例如月饼套的塑料袋或者茶叶的初始包装袋, 由于袋子是软的, 规定中所说的自然状态很难把握, 因此测量结果因人而异。
如图3所示, 同样批号、同样包装、同样产品, 因自然状态不一样, 其检测初始包装体积相差很大, 真空包装在伸展状态下的最小外切立方体是80000mm, 在卷曲状态下是40000mm, 相差一倍, 给检验结果造成了很大的随意性。
图3 某公司生产的真空包装茶叶
图2 某公司生产的富贵佳礼月饼
如图4所示, 这是一盒非常有代表性的礼盒装茶叶, 从图中可以看出, 厂家松散摆放和图5紧凑摆放很明显存在过度包装现象, 可经检测属合格产品。
我们还遇到了很困惑的问题:当销售包装完全相同时, 同质量的茶叶因包装方式不同检测结果完全不同, 用大袋非真空包装的茶叶, 其检测结果不合格;改用真空小袋包装的茶叶, 其检测结果为合格, 如图6所示。
再举个例子:同一个商品绿豆是同包装、同初始包装材料其真空状态下的体积是1091218.64mm, 非真空状态下的体积是1700448.94mm, 。这给确定初始包装体积带来困惑 (见图7) 。
3.包装体积的计量单位
包装体积的计量单位为mm不科学。当计算时, 一个不大的包装标注净含量为720g的商品, 检验结果V0=8808576mm、Vn=1092590mm, 由于计量单位小造成检测结果数字太大, 读写不方便, 如果采用科学计数法则会令数据略掉很多。
图4 某公司生产的礼盒茶叶 (松散摆放)
图5 某公司生产的礼盒茶叶 (紧凑摆放)
图6 同样质量的产品由于初始包装不同检测结果也不同
图7 同包装、同初始包装的同一商品绿豆
4.包装成本一般不是公开的, 且由企业提供, 无法考查其真实性。
5.规则制定问题
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应该由多方面的代表组成, 在制定规则时应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 对目前过度包装商品有所遏制, 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利益, 充分考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二) 对策和建议
1.针对目前的一些礼盒包装, 能否联合物价局限制商品的零售价。如果卖不上高价钱, 企业自然就会降低成本, 进而节约包装费用, 减少过度包装的出现。
2.单体商品 (如月饼、蛋糕等块状物品) 能直接测得本身体积的商品不应该有第0层包装, 而且初始包装的定义也应该修改, 只要接触到产品的包装即为第一层包装, 而在计算空隙率时, 则以单体商品本身的体积为本。
3.邀请省级专业人士代表参与规则的制定与修改工作。
4.规定包装材料的材质或者采用包装费用公开透明制度, 严厉打击为过度包装产品生产商提供包装材料的厂家。
5.空隙率的计算不应该完全与净含量脱钩。
6.礼盒包装施行市场准入制度。
四、结束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JJF1244-2010存在一些问题, 作为计量人员, 我们呼吁国家质检总局能够重视起来, 充分考虑包装是为了产品自身的安全, 是为了便于产品销售的计算, 是为了便于产品运输, 而不是为了产品的增值。建议尽快修订现行规则, 打击豪华包装势头蔓延, 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