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困境 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与发展思考
机构整合、职能增多、总体人员增多, 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也应该得到更好的发展, 然而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 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
一、县级检验检测机构面临的困境
1. 队伍建设上的困难
相比较而言, 原工商部门人员结构相对老化, 机构整合后, 原检验检测机构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被安排到其他股室或机构从事其他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进一步减少, 技术力量得不到加强, 反而进一步削弱。加上机构改革人事变动, 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外行指挥内行的尴尬局面, 造成检验检测工作上的诸多困难和机构运行的不健康、不协调。
2. 检验检测项目单一
现在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 大多数是原来隶属质监部门的质量计量检测机构、隶属食药监部门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更名而来, 而原县级质监部门技术机构大多数只有为数不多的衡器、燃油加油机、压力表、血压计等计量标准, 少数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的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建有建材检验室, 或是瓦斯报警仪类检测标准, 食品药品的检验机构在县级基本上是空白。部分县内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职能整合, 成立了综合检测机构, 但也是空有机构、编制, 无人员、无设备。
3. 检测设备少且简陋陈旧
就原隶属于质监部门的县级检测机构来说, 检测项目单一, 只有衡器、压力表、血压计、燃油加油机等为数不多的几个计量标准, 有的所建检测标准更少, 只配备少量砝码用于小型衡器的检定。而随着经济发展, 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对于大型衡器的检定也是存在诸多困难。现在的大型衡器动辄上百吨, 甚至150吨、200吨。就拿150吨的电子汽车衡来说, 按照现行的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的规定, 最少要配备75吨砝码才能完成检定工作, 而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一般就只有2、3吨砝码, 多一点的也就只有5、6吨, 离检定工作所需的砝码还差得很多。退一步说, 就算是配备了75吨砝码, 砝码的运输以及检定时所需的砝码装卸和搬运设备也存在极大困难。检验检测机构虽然随着机构改革进行了整合、调整, 但是基本还是原来的设备。
4. 无符合要求的专用实验室
现在的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仅有几间陈放设备的陈放室, 没有依照《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建设技术要求》建设符合检验检测业务需要的专用实验室, 也没有实验室专用的如温湿度、气压控制方面的设备设施等。
5. 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计量、食品、药品、建材、机电等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逐步建立起来, 有的行业如水务、电力、石油化工等建立起了自己的行业实验室、系统实验室, 授权或经考核许可的检验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 大幅挤占了政府部门设立的检验检测部门原有市场, 致使发展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6. 现有各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具备的检测资质未完全按照市场资源情况配置
各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的检测资质、检测项目基本一致, 对一些检验检测技术水平要求低及眼下经济效益好的项目进行重复建设, 如衡器、压力表、加油机等的计量检测。
二、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的思考
1. 确立独立法人法律地位
作为检验检测机构, 需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证书, 这要求机构成为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在当前体制下, 政府部门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除了承担检验检测任务外, 还要协助抓好部门其他工作, 不能集中精力抓好检测机构建设和发展;同样, 当检验检测机构出现工作失误时, 其主管部门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现行体制下, 检验检测机构与主管部门存在权责不清、政事不分的情况, 其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可能在某些时候受到干扰或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负能量, 影响其独立性、公正性。
2. 加强经费保障
政府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改革和优化的定位应为公益性科研机构、法制性技术机构;以财政保障经费为主, 检验检测业务收入为辅。财政应充分保障人员工资、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检验检测设施设备购置、业务用车所需经费, 让检验检测机构真正做到公益性、法制性, 不再不同程度地依赖于市场, 从而更加客观、公正、高效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以保证检验检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公益性、法制性。
3. 加大技术能力建设力度
检验检测机构要以“公平、公正、客观、科学、高效”为质量方针, 以服务客户为宗旨, 以检定、校准和检验检测为主体, 以复核检验检测、司法仲裁检验检测、强制检定为中心。人事、组织、编制部门应拓宽进人渠道, 加强人才培养力度, 为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水平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技术能力得到加强后的检验检测机构, 其职能、业务范围转为为行政、司法所需提供权威检验检测、仲裁检验检测, 为其他检验检测市场主体有争议的检测业务进行检验检测复核, 计量强制检定等, 公益性、法制性、权威性得到更大力度彰显。
4. 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精简, 避免重复建设
现有各县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各自为政、主管部门不尽相同、检验检测项目重复建设情况严重, 推进机构跨部门、跨地域整合精简是大势所趋。减少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后, 政府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只在地市一级设立, 或是划区域设立, 并且承担综合性行政、司法、仲裁检验检测以及计量强检工作。对于经济发达、业务量大的地区, 为保证检验检测业务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开展, 根据工作需要, 可以适当增加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对于由市场主体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 则不作限制, 由市场本身根据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调节。
三、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的展望
经过改革和发展后的公立检验检测机构, 与地方政府、部门进一步理清关系, 政事分离, 技术水平将更上一个台阶, 其发展和运行将更加健康、可持续, 更具法制性、公益性、权威性, 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